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ST宏达 公告编号:2026-040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朱恩伟拟通过协
议转让方式向巨融(乌鲁木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融科技”)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 2162378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朱恩伟与巨融科技签署了《朱恩伟与巨融(乌鲁木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上述事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朱恩伟》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巨融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2026-039)等公告。
二、本次股份过户完成情况2026年 9月 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于 2026年 9月 15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前后,各方持股情况如下:转让前 转让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朱恩伟 9741.06 22.52% 7578.68 17.52%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32.51 6.55% 2832.51 6.55%
龚锦娣 227.65 0.53% 227.65 0.53%
朱燕梅 106.05 0.25% 106.05 0.25%
朱恩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小计 12907.28 29.85% 10744.90 24.85%巨融(乌鲁木齐)科技有限公司 2162.38 5.00%
注:朱恩伟、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龚锦娣、朱燕梅为一致行动人
三、其他相关说明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