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0页
三、附件……………………………………………………………第11—14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1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2页
(三)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3—14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595号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立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大立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大立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大立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大立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4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大立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大立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第2页共14页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
48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125903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51 元,共计募集资金97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62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929.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5929.24
项目投入 B1 88371.43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050.70
项目投入 C1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7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88371.43
第3页共14页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058.4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0616.2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注] G=E-F 10616.22
[注]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经2025年1月20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5年2月6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616.22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注销工作。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官巷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月与子公司北京航宇智通技术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
第4页共14页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71340122000001254已注销
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045101040060512已注销
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
3301040160017072367已注销
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362379085872已注销
滨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实施主体:北京71340122000002204已注销航宇智通技术有限公司)合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经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新增。其中,实施主体新增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新增杭州市滨江区。
经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新增。其中,实施地点新增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规划南川路与冠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2021年2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43.20万元。公司已于2021年2月置换完毕。
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第5页共14页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3年4月12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7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根据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根据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本期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2年5月16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2025年度,本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9374.14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实际投入金额为5444.62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3929.52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了必要的优化调整所致。鉴于公司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929.52万元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研发及实验中
第6页共14页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3450.66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实
际投入金额为9815.72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3634.94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了必要的优化调整所致。鉴于公司“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634.94万元全部用于继续投资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年产
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且款项支付
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待上述尚待支付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22650.4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14787.73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
7862.76万元,主要系(1)本项目得到了相关政府补助资金支持;(2)公司根据外部环境、项目实际需要等对原设备清单进行了必要的优化调整,大幅加大了国产化设备采购比例。
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3318.4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投入金额为33624.13万元,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多305.72万元,项目基本完成建设,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正开展室内装修。本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
2025年2月6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0616.22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办理
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注销工作。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13450.66万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247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
第7页共14页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第8页共14页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5929.2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8371.43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是否已改变调整后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本年度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本年度项目达到预定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实现的效是否发生和超募资金投向承诺投资总额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效益分改变)(1)(2)(3)=(2)/(1)益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全自动红外
否9374.145444.625444.62100.002023/9/30[注1]否[注1]否测温仪扩建项目
2.年产30万只
红外温度成像传
否22650.4922650.4914786.9665.282024/12/31[注3][注4]否[注4]否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3.研发及实验中
否14521.429815.72[注2]9815.72100.00[注2]不适用不适用否心建设项目
4.光电吊舱开发不适用不适用
否25753.9533318.41[注2]33624.13100.922024/12/31[注3]否
及产业化项目[注5][注5]
第9页共14页不适用
5.补充流动资金24700.0024700.00247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97000.0095929.2488371.4392.1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注1][注4][注5]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之所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之所述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4之所述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5之所述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6之所述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末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二)之说明。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注1]“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于2023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进行结项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出现合同签订延迟、项目进度滞后等不利因素,导致新增产能暂时未能充分利用并产生效益。
[注2]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634.94万元用于其他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注3]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对“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4]“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出现合同签订延迟、项目进度滞后等不利因素,导致新增产能暂时未能充分利用并产生效益。
[注5]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因项目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完毕而结项,项目基本完成建设,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正开展室内装修,暂未产生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