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徐佳)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关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任职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徐佳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学士学历,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5年加入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今,现任该公司财务总监;兼任深圳顺络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江苏顺络富钧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东莞顺络
电子有限公司、衢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衢州顺络电路板有限公司、深圳顺络微
波器件有限公司、深圳顺络叠层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武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信柏结构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德门智能有限公司、上海德门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深圳柏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顺络迅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深圳
市海德门电子有限公司、东莞顺络虹致电子有限公司监事;兼任深圳顺昱泰科技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5次董事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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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5次会议均由本人亲自出席,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关注,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投票情况
姓名事会次数席次数出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出席会议(反对次数)徐佳52300否0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股东会2次,2次
会议均由本人亲自出席。
2025年度,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审议全部议案,并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对以下事项充分关注:
会议时间审议事项关注类型
1.《2024年度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
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5.《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坏账核销的议案》9.《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年4月23日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11.《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4.《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5.《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1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17.《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8.《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9.《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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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2.《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计划》
23.《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5年5月28日同意3.《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4.《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
1.《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5年8月18日2.《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坏账核销的议案》
1.《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
2.《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新增、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3.《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4-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5.《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4-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7.《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制度〉的议案》
4-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4-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4-10.《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5年10月28日同意
4-11.《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12.《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13.《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4-14.《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15.《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16.《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17.《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1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4-1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4-2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4-21.《关于修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4-2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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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4-24.《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4-25.《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4-26.《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4-27.《关于修订〈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的议案》
4-28.《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4-29.《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4-3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4-31.《关于修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4-32.《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4-33.《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4-34.《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4-35.《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4-36.《关于新增〈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4-37.《关于新增〈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4-38.《关于废止〈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2025年11月24日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9.《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
(1)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时跟踪公司定期报告进展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
(2)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
人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并审查相关议案,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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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3)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本人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并审查相关议案,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3、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本人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充分关注,认为相关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披露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结合自身长期在会计行业的专业背景与实践经验,认真审核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针对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存货、商誉减值等事项,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认真听取了会计师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方法及具体数据。在此基础上,本人提出客观、公正的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4、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充分关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对于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审查公司提供的背景资料;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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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公司有关人员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管理制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执行情况。日常工作中,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决策所需的信息和资料,积极提出建议;公司董事会对此认真听取、充分重视,有效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本人均提请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并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从而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审核资料、查阅文件、与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及项目进度等情况,掌握了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董事及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六、培训和学习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pa_xu@sunlordinc.com
6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徐佳)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佳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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