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证券简称:诺普信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6年2月4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柏强先生因公出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焕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分
别向公司股东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更正通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在2025年11月26日及2026年1月20日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1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共87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6516687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46.302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471443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32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6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0452431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9805%。
公司董事长卢柏强先生因公出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焕森先生主持本次大会。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371281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169%;反对93421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834%;弃权
46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567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553%;反对93421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146%;弃权46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1%。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371419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465%;反对9194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61%;弃权
1802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705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532%;反对9194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637%;弃权1802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31%。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同意37114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884%;反对93120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187%;弃权
8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9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434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609%;反对93120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000%;弃权8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1%。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371143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872%;反对9233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489%;弃权
1692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429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3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570%;反对9233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377%;弃权1692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53%。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4发行数量
同意371145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877%;反对93267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04%;弃权
7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6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431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586%;反对93267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052%;弃权7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2%。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5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同意371096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770%;反对9241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61%;弃权
1660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382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233%;反对9241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947%;弃权1660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20%。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6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同意371125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834%;反
4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对9233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497%;弃权
1706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411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446%;反对9233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403%;弃权1706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51%。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7上市地点
同意37167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015%;反对9144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585%;弃权
204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1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960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354%;反对9144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073%;弃权204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1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73%。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8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同意371559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766%;反对9172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183%;弃权
1884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845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532%;反对9172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052%;弃权1884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5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权153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16%。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同意37163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922%;反对9150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718%;弃权
2028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917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047%;反对91506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511%;弃权2028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1%。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371919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540%;反对9119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048%;弃权
2052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205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095%;反对9119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294%;弃权2052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1%。
本子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371657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977%;反对9178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316%;弃权
1724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7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6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943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230%;反对9178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495%;弃权1724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7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75%。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371509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658%;
反对91923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14%;弃权
1734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7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795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175%;反对91923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479%;弃权1734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7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46%。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37163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924%;
反对91799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348%;弃权
1734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7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918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055%;反对91799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599%;弃权1734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7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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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6%。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373596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45%;
反对8925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878%;弃权
2315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882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033%;反对8925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484%;弃权2315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83%。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371879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454%;
反对9152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763%;弃权
1759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3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165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810%;反对9152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661%;弃权1759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3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2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8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同意37160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864%;
反对91791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331%;弃权
1769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3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891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857%;反对91791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543%;弃权1769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3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385397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515%;
反对78362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461%;弃权
140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0683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056%;反对78362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929%;弃权140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5%。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10、《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384373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314%;
反对79297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472%;弃权
14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9659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9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767%;反对79297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588%;弃权14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5%。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384375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319%;
反对79295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468%;弃权
149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9661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783%;反对79295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575%;弃权149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3%。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唐都远、陈本荣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