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证券简称:诺普信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田田圈互联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田圈”)拟向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诺普信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农资”)出资的临泉
县瑞达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泉瑞达”)提供财务资助600万元,期限为1年,并按10%的年利率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临泉瑞达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以其全部资产为上述债务(本金和利息、违约金等)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临泉县瑞达农资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兴园路与前进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侧名宏仓储院内8栋北户3层
法定代表人:陈梅
注册资本:1087.65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药登记试验;农作物种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
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农业机械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农业科学
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灌溉服务;水利相关
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7日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诺普信农资有限公司持股50.9999%,临泉县金瑞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0001%。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5466.635300.84
净资产1872.421853.51
负债总额3594.213447.33
项目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4901.347129.9
净利润18.91-14.77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助目的及用途
临泉瑞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诺农资出资的持股50.9999%的子公司,亦是重要下游客户,因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拟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田田圈申请借款,用于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日常流动资金周转。
2、资助金额
临泉瑞达借款不超过600万元。
3、财务资助期限
2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自签订借款协议之日起,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4、资金主要用途
资金主要用于临泉瑞达农资采购供应、日常经营用款等。
5、财务资助利息
田田圈按年化百分之十贷款利率与临泉瑞达结算资金占用费。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风险防控措施
资助对象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且临泉瑞达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以其全部资产为本次债务(本金和利息、违约金等)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回收财务资助款的风险可控。
陈梅(身份证号码:342122196908******)个人信用良好,持有临泉县金瑞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88%的股权,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为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6%;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财务资助总额为人民币600万元(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6%;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田田圈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诺农资出资的临泉瑞达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其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受资助对象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以其全部资产为本次债务(本金和利息、违约金等)承担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财务资助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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