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关于董事会对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董事会对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关于董事会对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地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致同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致同所出具的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无异议,我们同意《关于董事会对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以尽快解决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