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7证券简称:合力泰公告编号:2026-014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5〕32号文件
相关要求作出的相应调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
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该解释明确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
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
本公积的会计处理、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五项内容,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确保公司会计核算与最新会计准则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除本次变更的政策外,其他未涉及变更的内容,仍继续遵循财政部前期发
1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公告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顺应财政部会计准则解释修订要求作出的合规调整,旨在确保财务信息的客观、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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