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5-03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审议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之资产剥
离及信托方案,福州高新区益之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之信”)作为承接拟剥离子公司股权资产的信托计划平台,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等业务的日常业务交易。
2.益之信现任董事兼经理何海宁过去十二个月曾任公司的常务副总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益之信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益之信及其附
属企业发生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等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
2亿元人民币。
4.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与益之信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该议案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审议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福建省电
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发生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等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三)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关联交易类关联交易预计日常关截至披露日上年发生金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别定价原则联交易额度已发生金额额
采购材料、产采购面板等原材料300000成品等
销售商品、材销售显示模组等商
益之信根据公平、150002434.360料等品及其附公允原则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属企业确定
担保服务、融资租接受劳务及
赁居间服务、人力200000其他服务等资源服务等各类劳务及服务小计20000
采购材料、产
采购面板等原材料100000252.19成品等
销售商品、材福建省销售显示模组等商
100000172.67
料等电子信品根据公平、息集团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允原则
及其附担保服务、融资租确定
接受劳务及属企业赁居间服务、人力10000032186.47其他服务等资源服务等各类劳务及服务
小计30000032611.33合计50000
二、本次关联法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福州高新区益之信科技有限公司2.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A 座 30 楼
3.法定代表人:何海宁
4.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时间:2024年12月12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E7KXE4XF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
显示器件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货币专用设备销售;
商用密码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光学仪器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益之信现任董事兼经理何海宁过去十二个月曾任公司常务副总裁。
10.主要财务数据:益之信成立未满一年,暂无财务数据。
11.履约能力分析:益之信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情形。经查询,益之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与益之信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发生的日常性
原料采购、商品销售或提供劳务等。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司与益之信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方法
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
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存关系。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与益之信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形成的;关联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人员,能够确保交易顺利实施,具备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情况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