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前身系福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 B座 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所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
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10月10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聘请
华兴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73万元。
二、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华兴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华兴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华兴所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华兴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华兴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汇报及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如下:
(一)2025年9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华兴所的从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华兴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2025年年报审计事前沟通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线上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公司管理层强调了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特别关注应收款增长与营业收入的增长对比、各项减值转销需要核实是否存在失真的问题等,确保2025年年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2026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现场审中沟通会议,对2025年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审计意见类型、关联方交易披露、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资产减值
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四)2026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
审计过程中坚持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