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8证券简称:拓日新能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01.15万元,母公司利润表净利润为4741.55万元。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9717.24万元,其中母公司本年
度及以前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8788.12万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预计数)(实施数)(实施数)
现金分红总额(元)014083001.4928166002.98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99011499.1110787821.9923109098.61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97172409.90
未分配利润(元)
1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87881235.88
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42249004.47
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55038192.84
平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42249004.47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运营,2025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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