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8证券简称:拓日新能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日新能”或“上市公司”)于近日分别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欣投资”)
和股东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和鑫”)函告,获悉奥欣投资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东方和鑫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本次解除占其所占公司总
东或第一大股质押股份股东名称持股份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东及其一致行数量(万比例(%)(%)动人股)
2024年122026年3月中国进出口银行
奥欣投资是660016.604.67月25日23日深圳分行
合计660016.604.67---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占公司是否本次质押股股东东或第一大股占其所持股总股本是否为为补质押起质押到份数量质权人质押用途
名称东及其一致行份比例(%)比例限售股充质始日期日(万股)动人(%)押至申请中国进出为拓日新东方2026年3是660051.334.67否否解除质口银行深能融资提和鑫月19日押之日圳分行供担保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本次解除本次解除质押股质押股
占公司质押/质质押/质押份占其份占公占已占未持股数量已质押股东名称总股本押前质押后质押股所持股司总股质押未质押股质押(万股)股份限比例(%)股份数量份数量份比例本比例股份份限售数股份售数量(万股)(万股)(%)(%)比例量(万股)比例(万股)
(%)(%)
奥欣投资39759.0728.1466000000000
东方和鑫12858.279.100660051.334.670000
陈五奎2708.641.920000002031.4875
李粉莉41.000.0300000030.7575新余鑫能投资
52.250.0400000000
发展有限公司
合计55419.2339.226600660011.914.67002062.234.22
注: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上述股东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东方和鑫质押股份是为拓日新能融资提供担保,拓日新能所获融资用于满足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3)以2026年3月24日起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未有到期的质押股份。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
(6)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其质押的股份均是为拓日新能融资
提供增信担保,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进展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