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蓓)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我作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蓓:女,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特许注册会计师(ACPA),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商务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在该校任教财务管理、会计等课程;北京忆恒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6次董事会会议及7次股东大会,分别为第六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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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至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至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由于本人于2024年7月15日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应出席董召开股东出席股东独立董事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事会次数缺席次数大会次数大会次数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王蓓9450073
报告期内,我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前,我均认真仔细的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并积极参与会议讨论,依据其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共计召集召开了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
2024年08月22日
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2024年7月15日会议审议。
后:王蓓(召集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审计委员会人)、杜晨光、周3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以上
2024年10月23日
子晴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11月14日的议案》,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参加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收购重庆新里程医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我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季度审计工作及审计计划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的计划、重点关注等事项进行沟通,确保年度审计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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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电话、邮件、现场会议等形式,及时地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重庆新里程医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至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财务报告
2024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本公司审计
业务已满5年,且亚太事务所被财政部处以暂停经营业务的行政处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同意改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
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此次董事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表决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我重点关注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计过程,事前、事中、事后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协调工作,督促审计机构按照年报审计计划出具审计报告,并积极督查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为公司的规范运作献言献策,推动董事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完整科学的规范制度及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有力地保障了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现场办公情况
2024年度,我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以及公司收购重庆新里程医院项目、股权激励项目完成情况、回购公司股份等重大事项。我多次实地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经营业绩情况及发展战略。2024年我参加了公司在下属医院重庆新里程组织的投资者调研活动,了解下属医院的经营发展情况及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并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变化情况可能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和规范运作
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公司收购重庆新里程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股权激励解禁事项、对外担保、定期报告、回购公司股份等重大
事项方面严格要求公司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对外及时披露,以及对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完整性进行核查。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之间开展了积极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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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并听取其诉求与建议。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同时,本人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19日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143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并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通过深入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本人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五、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有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独立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良性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蓓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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