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证券简称:东华能源公告编号:2025-086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期限内,为子公司提供总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386.5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336.5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不低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具体事项,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长已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策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新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开拓业务之需要。具体事项如下:
担担保方被担保方本次新增截至目前担保额度占是否被担保持股最近一期金融机构敞口担保担保余额上市公司关联保方
方比例资产负债率额度(亿元)最近一期担保
1/4(亿元)净资产比例
宁波江苏银行股份有公限公司宁波分行
新材75.31%50.49%68.692.7%否司富邦华一银行有料限公司宁波分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公司名: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5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东港北路6号法定代表人邵晓
注册资本517786.7408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东华能源持股69.14%,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农银投资——宁波新材料债转股投资计划)持股12.34%(其中东华能源持股6.17%),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80%,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71%。
2、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9月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4单位:万元
科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12月)(2025年1-9月)资产总额1475118.191422277.07
负债总额762712.56718141.30
所有者权益712405.63704135.77
营业收入1064552.35644649.85
营业利润14610.525173.65
净利润10936.733335.76
资产负债率51.71%50.49%
三、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子公司宁波新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
确保其开拓业务之需要。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方式实际持有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上述公司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
2、公司实际持有宁波新材料控股权,所担保的额度主要用于公司的工程建
设及运营,行业前景良好,资金安全,回款可靠。宁波新材料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拥有较强的业务与财务控制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性强。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新材料提供担保时,宁波新材料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虽然宁波新材料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拥有较强的业务与财务控制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性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实际持有上述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其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内部担保信用的使用和管理等,建立了严格的担保管理、内部财务控制以及审计监督制度;对有关业务开展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决策及执行流程;对各项业务往来制定了信用评估
体系和信用管理制度。为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3/4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对外担保逾期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14.82亿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93.6%;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3.21亿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0.92%。
上市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