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证券简称:东华能源公告编号:2026-052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郑宇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郑宇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郑宇轩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6819806
办公传真:025-86771021
电子邮箱:tzz@chinadhe.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附件:简历郑宇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6年8月加入公司,现任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郑宇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证券事务代表所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规定,非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