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晶科技
股票代码:0022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155号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155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减少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晶科技”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晶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3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4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4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5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5
第七节备查文件...............................................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6
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福晶科技、公司、上市公司指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福晶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物构所指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指物构所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指福晶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15号准则》指权益变动报告书》元指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名称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155号法定代表人曹荣开办资金6674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880831876单位类型事业单位
经费来源财政补助、上级补助、事业、经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研究物质结构,促进科技发展。业务范围为物理化学研究、无机化学研究、有机化学研究、分析化学研究、催化化学研究、新技术晶体材料研宗旨和业务范围
究、金属腐蚀与防护研究、相关技术开发与服务;相关学历教育、博士
后培养与学术交流;《结构化学》中英文出版。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155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物构所为中国科学院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法定代表人为曹荣,有关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曹荣男中国福州否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3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发展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物构所计划在该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40.5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完成减持275.00万股,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根据情况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
(股)本比例(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0915554025.53%9405000020.00%
物构所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915554025.53%9405000020.00%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427500000股,公司于2024年6月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本变更为470250000股股份比例按对应期间的总股本数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自2016年8月3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物构所陆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12月9日,物构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下降至20.00%。
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交易均价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变动期间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元/股)
集中竞价交易2017年12月20.722372660.06%
集中竞价交易2018年3月18.325628000.13%
集中竞价交易2019年5-7月11.9110600000.25%
物构所集中竞价交易2021年6-11月16.7674892571.75%
集中竞价交易2022年12月-2023年1月16.2838297170.90%
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6-10月27.8079765001.87%
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12月54.8727500000.5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物构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曹荣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0日
6(此页无正文,为《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曹荣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0日
7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上市公司所上市公司名称福建省福州市限公司在地股票简称福晶科技股票代码002222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155号结构研究所务人注册地
增加□减少?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有无一致行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变化动人
□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是?否□上市公司实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选)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09155540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25.53%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变动后持股数量:94050000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变动后持股比例:20.00%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17年12月-2025年12月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否□不适用?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是□否?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8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是□否?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否□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曹荣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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