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6-050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9 月 10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 58863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587%,最高成交价为 25.6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5.3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998627.43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时间、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
《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