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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跃医疗: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0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6-048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

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1000 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1.00%;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500 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5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

7、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没有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若未来六个月内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

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

等因素影响,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事项存在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规定与要求发生变化,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

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预计占公司总用途

预计上限 预计下限 上限 下限 股本的比例股权激励或

员工持股计 10000000 5000000 40000 20000 0.50%-1.00%划

拟回购股份数量为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40 元/股测算,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余额不足以回购 100股公司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止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若按回购上限金额人民币 4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0 元/股测算,假设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可回购股数约为 10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按回购下限金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0 元/股测算,假设本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可回购股数约为 5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0.50%。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股) (%) (%) (%)限售条件

60183610 6.00 65183610 6.50 70183610 7.00

流通股无限售条

942293319 94.00 937293319 93.50 932293319 93.00

件流通股

总股本 1002476929 100.00 1002476929 100.00 1002476929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8、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

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169.0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133.32 亿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34.51 亿元,流动资产

87.44 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 20.42%,货币资金余额为 13.79 亿元,假设以本次回购

资金总额的上限 40000 万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37%、3.00%、4.57%,公司将拥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公司现金流良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如前所述,若按照回购数量约 1000 万股测算,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9、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

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经自查,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2)经公司自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没有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若未来六个月内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的相关信息不适用。

11、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

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2、关于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其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

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处置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该专用账户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资金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五、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应当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

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

等因素影响,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事项存在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规定与要求发生变化,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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