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4证券简称:三力士公告编号:2026-014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177986885.86元,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366685.06元,按照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
60870813.44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087081.34元,再减去报告期内实
施的利润分配27063489.72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63202999.86元。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中有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现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4月28日公司总股本902116324股扣减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4680000股后的总股本
897436324股,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
利共计13461544.86(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年度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2600000股,累计回购金额11306864元,现金红利和回购金额合计为
24768408.86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4.86%。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
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3461544.8627063489.7227063489.72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8366685.0633106580.8969089650.14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163202999.86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516601560.91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7588524.3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0187638.70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67588524.30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否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现金流状况、未
来发展规划与股东回报,有效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分别为164740989.24
元和207457461.61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0%和5.41%,均远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