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4证券简称:三力士公告编号:2025-030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且持股
比例降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致圣量化2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德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泰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致圣量
化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德来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泰来1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45104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6号)同意,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致圣
量化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致圣量化 2 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130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公司向特定对象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德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德来1号”)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8764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公司向特定对象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泰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来 1 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2137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
致圣量化2号、德来1号、泰来1号为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德圣”)所管理的基金,合计持有67200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于2024年3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于2024年9月4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近日,公司收到泰德圣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5月29日致圣量化2号、德来1号、泰来1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变动公司股份13185100股,前述权益变动股份均来源于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截至2025年5月29日,致圣量化2号、德来1号、泰来1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104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触及1%的整数倍,且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致圣量化1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德来1号2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德圣投资泰来1号3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南座6层604室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5月29日股票简称三力士股票代码002224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变动股数(万股)变动比例(%)
致圣量化 2 号 A 股 -885.4300 -0.9815德来 1 号 A 股 -232.5000 -0.2577
泰来 1 号 A 股 -200.5800 -0.2223
-1318.5100-1.461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选)
其他□(请注明)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例(%)(%)
致圣量化2号3913.67414.33833028.24413.3568
德来1号1029.40841.1411796.90840.8834
泰来1号885.91760.9820685.33760.75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829.00016.46154510.49014.9999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是□否?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出的承诺、意向、计划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是□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是□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行使表决权的股份例。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响。
2、致圣量化2号、德来1号、泰来1号所持有公司股份系通过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后,致圣量化2号、德来1号、泰来1号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45104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4、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泰德圣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