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证券简称:江南化工公告编号:2026-01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南化工”)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陕西北方民爆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能集团”)、兵器工业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股权投资”)及西安庆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华投资”)持有的陕西
北方民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民爆”)100%股权,北方民爆100%股权交易价格为54400.00万元。
(二)公司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山西江阳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94.3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特能集团持有的山西江阳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兴民爆”)
94.39%股权,江兴民爆94.39%股权交易价格为47006.4460万元。
(三)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收购朝阳红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辽宁红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山股份”)持有的朝阳红山化
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朝阳红山”)70%股权,朝阳红山70%股权交易价格为20013万元。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北方民爆业绩承诺期限和内容
11、根据公司与特能集团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安排如下:特能集团对北方民爆在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总额(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作出承诺,承诺北方民爆在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513万元。
若业绩承诺期间内北方民爆实际净利润数小于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的,则特能集团应对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应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数-实际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数]×北方民爆的转让价款×72.93%。
2、实际净利润数的确定
(1)在业绩承诺期间结束时,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对北方民爆在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届时正式出具的报告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专项审计报告》”)。
(2)北方民爆业绩承诺期内的实际净利润数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的结果为准确定。江南化工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北方民爆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以此作为确定特能集团应补偿金额的依据。
(二)江兴民爆业绩承诺期限和内容
1、根据公司与特能集团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安排如下:特能集团对江兴民爆在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总额(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作出承诺,承诺江兴民爆在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61.00万元。若业绩承诺期间内江兴民爆实际净利润数小于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的,则特能集团应对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应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数-实际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数]×江兴民爆的转让价款。
2、实际净利润数的确定
(1)在业绩承诺期间结束时,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对江兴民爆在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届时正式出具的报告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专项审计报告》”)。
(2)江兴民爆业绩承诺期内的实际净利润数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的结果为准确定。江南化工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
2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江兴民爆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以此作
为确定特能集团应补偿金额的依据。
(三)朝阳红山业绩承诺期限和内容
1、根据公司与红山股份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安排如下:红山股份对朝阳红山在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息前税后利润)作出承诺。红山股份承诺朝阳红山在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7955万元,若业绩承诺期间内朝阳红山实际净利润数小于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的,则红山股份应对朝阳红山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应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数-实际净利润数。
2、实际净利润数的确定
(1)在业绩承诺期间结束时,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对朝阳红山在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届时正式出具的报告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专项审计报告》”)。
(2)朝阳红山业绩承诺期内的实际净利润数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的结果为准确定。江南化工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确定朝阳红山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以此作为确定红山股份应补偿金额的依据。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一)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陕西北方民爆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6]0201358号),北方民爆2023年、2024年及2025年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12542.6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11287.04万元。北方民爆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业绩承诺金额*10513.00
实际完成金额*11287.04差额(*-*)774.04
业绩承诺完成率(*/*)107.36%
3注:上表中实际完成金额为2023年、2024年及2025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二)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西江阳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6]0201360号),江兴民爆2023年、2024年及2025年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12074.9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11700.04万元。江兴民爆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业绩承诺金额*10061.00
实际完成金额*11700.04差额(*-*)1639.04
业绩承诺完成率(*/*)116.29%
注:上表中实际完成金额为2023年、2024年及2025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朝阳红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6]0201362号),朝阳红山2023年、2024年及2025年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249.8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息前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8625.15万元。朝阳红山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业绩承诺金额*7955.00
实际完成金额*8625.15差额(*-*)670.15
业绩承诺完成率(*/*)108.42%
注:上表中实际完成金额为2023年、2024年及2025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息前税后净利润。
综上所述,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期已届满,业绩承诺资产均
4已完成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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