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奥特迅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6号)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720877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13.22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35969993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080448.3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619491.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30日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35261.95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10591.06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
19361.09设运营示范项目)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919.70
募集资金净额期末余额6229.50募集资金账户期末实际余额6229.5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95508802306584004791.92深圳分行深圳湾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7306012200028708532.22
募集资金专户730601220002935113407.1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七天通知存款73060122000360155150.00
深圳南山支行转七天通知存款730601220003600021700.00
募集资金专户730601220003733542.76
募集资金专户730601220003930784.08
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6275419.56
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651542.93
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6901552.90
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678907.8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759230.03深圳南新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6539862.93
募集资金专户33718010010036527615.15
转七天通知存款337180100200176710140.00
转七天通知存款337180100200177280530.00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转七天通知存款337180100200177161100.00滨海支行
合计6229.50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公司与上述相关银行及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后有助于对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示范项目更好的进行统筹规划与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进一步推动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示范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争取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示范项目建成效益的最大化,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及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本次变更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示范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之
间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公司股东会审批,同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后有助于对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示范项目更好的进行统筹规划与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进一步推动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示范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争取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示范项目建成效益的最大化,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及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公司本次变更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示范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之
间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公司股东会审批,同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下称“示范项目”)
调整后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4683.95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置换在2020年6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由子公司预先投入“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金额为3490.64万元。
2、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08.04万元,2020年6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60万元,
本次拟置换金额为160万元。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完成了上述置换。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序号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购买金额(万起息日到期日是否赎型元)回招商证券收益凭
招商证券股证-“磐石”1158期本金保
130002024-09-192024-12-19是
份有限公司本金保障型收益障型凭证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近年来市场形势变化,综合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竞争格局的变化,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示范项目”)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3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奥特迅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规范,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奥特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了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一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时间:2024年度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5261.9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30.2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229.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229.5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952.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7.67%承诺投资项是否已变更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达到预是否达项目可行性募集资金承诺投资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本年度实
目和超募资项目(含部计投入金额度(%)(3)=定可使用状到预计是否发生重
总额总额(1)金额现的效益金投向分变更)(2)(2)/(1)态日期效益大变化
1.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
承诺投资项
2.补充流动资金
目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是24683.9519361.094530.2919361.09100%不适用不适用-否
2否1057810578.00010591.06100.12%-不适用-否
3不适用-6229.5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36168.59
35261.954530.2929952.15--不适用--
目小计(注)超募资金投不适用向
1.----------
…----------归还银行贷
----------款(如有)补充流动资
----------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
----------向小计
合计----------
未达到计划“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是公司根据当时市场情况、预计发展趋势等情况制定,但自公司实施该募投项目进度或预计以来,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发展迅速,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增长情况不及预期。同时,近年来公司为满足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收益的情况通过银行借款等外部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融资成本存在优化空间。
和原因(分具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经综合考虑外部经济、产业发展状况、公司布局“虚拟电厂”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体项目)公司审慎决定,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不适用化的情况说明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及不适用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适用,见公告正文第三节“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不适用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适用,见公告正文第三节“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不适用充流动资金情况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适用,见公告正文第三节“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不适用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
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适用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调整后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差异系利息收入导致。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变更后的变更后项截至期末项目达到本报告期截至期末本报告期项目可行融资项目变更后对应的原目拟投入实际累计预定可使是否达到募集方式实际投入投资进度实现的效性是否发名称的项目承诺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用状态日预计效益
金额(3)=(2)/(1)益生重大变
总额(1)(2)期化电动汽车集约式柔
2021年向向特定对
补充流性公共充
特定对象象发行股6229.500.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动资金电站建设发行股票票运营示范项目
合计------6229.500.000.00----0.00----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近年来市场形势变化,综合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竞争格局的变化,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电动汽车集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示范项目”)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3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不适用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不适用化的情况说明(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伍春雷伏江平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