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118号)以及《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122号)。根据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财务报告和审
计报告的有关内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了专门交谈沟通和实际调研。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该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审计委员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说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