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ST 特迅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景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景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景明
联系电话:0755-26520515
传真:0755-26520515
电子邮箱:atczq@atc-a.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1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景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出生,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证券事务代表中级证书,持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第一创业证券,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景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景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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