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证券简称:奥特迅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
特迅电力大厦十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或“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晓霞女士。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二)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代表共165人,代表的股
份总数131958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2508%。其中:
(1)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310711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2.892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
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61人,代表股份
887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58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31768485 99.8557 158100 0.1198 32300 0.0245
中小股东476487196.15761581003.1906323000.6518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31769785 99.8567 156800 0.1188 32300 0.0245
中小股东476617196.18391568003.1643323000.6518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31766885 99.8545 159700 0.1210 32300 0.0245
中小股东476327196.12541597003.2228323000.6518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31766885 99.8545 159700 0.1210 32300 0.0245
中小股东476327196.12541597003.2228323000.6518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31763485 99.8520 161700 0.1225 33700 0.0255
中小股东475987196.05671617003.2632337000.6801
3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31774485 99.8603 155300 0.1177 29100 0.0220
中小股东477087196.27871553003.1340291000.5873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31748683 99.8407 164702 0.1248 45500 0.0345
中小股东474506995.75801647023.3238455000.9182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31771185 99.8578 155200 0.1176 32500 0.0246
中小股东476757196.21211552003.1320325000.6559
其中第1、2、3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已获得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冷佳霖律师和夏宇慈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5年9月30日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盖章的《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