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8证券简称:合兴包装公告编号:2026-019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
1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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