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9证券简称:鸿博股份公告编号:2026-02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
海B座公司21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67人,代表股份14923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3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5人,代表股份14192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67人,代表股份14923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3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65人,代表股份14192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03%。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嘉宾: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严建云、高亚玲律师。
二、本次会议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提案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619%;
反对3692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391%;弃权
3729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49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8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619%;反对3692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391%;弃权3729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20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726%;
反对3630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296%;弃权
3727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49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20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726%;反对3630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3296%;弃权3727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7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2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204%;
反对3704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255%;弃权
3065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05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2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204%;反对3704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8255%;弃权3065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1%。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8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586%;
反对3719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259%;弃权
3455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58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586%;反对3719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9259%;弃权3455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37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860%;
反对3600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245%;弃权
386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58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37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860%;反对3600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1245%;弃权386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9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02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555%;
反对3722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406%;弃权
2990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02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555%;反对3722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9406%;弃权2990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7.00《关于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2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694%;反对5000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060%;弃权
3021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02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2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694%;反对5000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3.5060%;弃权3021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9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694%;
反对3699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879%;弃权3048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9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694%;反对3699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7879%;弃权3048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9.00《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28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277%;
反对3629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188%;弃权
3661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45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28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277%;反对3629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3188%;弃权3661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0.00《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89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656%;
反对3731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024%;弃权
3032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03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89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656%;反对3731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5.0024%;弃权3032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1.0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016%;
反对3771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684%;弃权
3029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03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49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016%;反对3771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5.2684%;弃权3029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2.00《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61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774%;
反对3650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595%;弃权
4123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7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61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774%;反对3650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595%;弃权4123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3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3.00《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20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747%;
反对3692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443%;弃权
3105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08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20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747%;反对3692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7443%;弃权3105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0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严建云、高亚玲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