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9证券简称:鸿博股份公告编号:2026-029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新增第十三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一百零三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第一百零四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
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起未逾3年;未逾3年;
…………
新增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
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者
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六十三条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的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六个月内进行分配。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发事项。
注:因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