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
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对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110Z0054 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监事会对容诚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表示认同,并同意董事会就该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关的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