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奥维 公告编号:2025-094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经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
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亲自出席
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1日将提案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3、提案1.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
15:30。
(二)登记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在信函、电子邮件
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2025年12月26日15:30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
(四)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
(五)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会议联系人:白利海、毕莹
电话:024-83782200
电子邮箱:bailihai@allwintelecom.com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110179
(六)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