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奥维 公告编号:2025-085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被否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6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0210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91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03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01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8176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98%。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082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082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3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54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272%;反对45608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127%;弃权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78%;反对2751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621%;弃权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同意票数未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被否决。
2逐项审议议案2.0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77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070%;反对189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28%;弃权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14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09%;反对8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22%;弃权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77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070%;反对189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28%;弃权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14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09%;反对8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22%;弃权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3《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77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070%;反对189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28%;弃权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14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09%;反对8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22%;弃权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3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77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070%;反对189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28%;弃权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14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09%;反对8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22%;弃权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7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050%;反对189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48%;弃权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14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42%;反对8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88%;弃权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7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048%;反对1895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50%;弃权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141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36%;反对8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4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95%;弃权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77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070%;反对189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28%;弃权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14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09%;反对8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22%;弃权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177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068%;反对189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30%;弃权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14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02%;反对8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29%;弃权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9%。
表决结果通过。
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议案3.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杜方先生、李晔女士、孙一女士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5议案3.0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杜方先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438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2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5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8%。
杜方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3.0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晔女士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43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2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5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8%。
李晔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3.0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孙一女士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439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6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11%。
孙一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议案4.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孙芃女士、毕建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4.0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芃女士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445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3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2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11%。
6孙芃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4.0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毕建忠先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446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3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3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47%。
毕建忠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杨宵律师、骞英杰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范性指引第1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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