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长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董事长许万才先生辞职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董事长许万才先生确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现任董事长职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职务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许万才先生的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辞职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衍珩、赵岩、刘柏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