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2证券简称:启明信息公告编号:2026-023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
9:15至2026年6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
合街1009号启明科技园A518会议室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志刚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2人,代表股份200380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4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8854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7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1525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1525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1525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5%。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陈秀丽、赵婉竹律师为本次股东会作现场见证。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推荐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张志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2001638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309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129%。
(2)选举閤华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2001637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309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052%。
(3)选举邓为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2001644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赞成1310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17%。
(4)选举马闯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2001634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309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863%。
(5)选举钟云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200163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308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606%。
全部子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推荐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刘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200164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3%;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310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73%。
(2)选举王旭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20016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309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435%。
(3)选举王岩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2001638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
赞成1309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109%。
全部子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