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8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23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3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3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
1009 号启明科技园 A 座 518 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閤华东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5)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6 人,代表股份 20130622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7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988543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7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5 人,代表股份 24518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5 人,代表股份 24518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5 人,代表股份 24518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本公司聘请的律
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陈秀丽、赵婉竹律师为本次股东会作现场见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表决结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编 提案名 表决分 果
码 称 类 股数 股数 股数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关于提
名门欣 总表决
1.00 200998225 99.8470% 262200 0.1302% 45800 0.0228% 0 通过
为董事 情况的议案
关于提 其中,名门欣 中小股
1.00 2143881 87.4382% 262200 10.6938% 45800 1.8680% 0 通过
为董事 东的表
的议案 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