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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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说明
二、附表
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报字(2026)第010003号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股份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3月26日签发了中兴华审字(2026)第01001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发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要求,民和股份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民和股份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民和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民和股份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民和股份公司实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民和股份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民和股份公司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民和股份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颖平(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俊霞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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