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证券简称:大华股份公告编号:2025-104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
2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139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傅利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93人,代表股份17952254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2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
1315333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6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88人,代表股份479891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633%。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88人,代表股份3371525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51028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6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86人,代表股份186123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59%。
3、其他出席、列席人员(包括通讯方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3467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1%;反对15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6%;弃权25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539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6%;反对15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3%;弃权25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3030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8%;反对1673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2%;弃权5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4958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91%;反对1673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5%;弃权5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6432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91%;反对38352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64%;弃权4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835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940%;反对38352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755%;弃权4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6%。
3.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6424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87%;反对38353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64%;弃权4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8352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917%;反对38353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756%;弃权4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3354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76%;反对41380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50%;弃权49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528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810%;反对41380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735%;弃权49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640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73%;反对38378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78%;弃权4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8327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844%;反对38378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32%;弃权4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4%。
3.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6380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62%;反对38374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76%;弃权4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8307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786%;反对38374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19%;弃权4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4%。
3.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6409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78%;反对38352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64%;弃权4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8336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871%;反对38352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755%;弃权4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4%。
4、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4718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82%;反对188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6%;弃权5469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4718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82%;反对188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96%;弃权5469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2%。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2912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189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弃权4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4839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41%;反对189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8%;弃权4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2923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8%;反对188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1%;弃权4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4850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72%;反对188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95%;弃权4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7、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2910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0%;反对188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3%;弃权4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4837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33%;反对188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5%;弃权4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2915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3%;反对189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6%;弃权4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4842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48%;反对189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2%;弃权4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2896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3%;反对189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5%;弃权4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4823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1%;反对189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9%;弃权4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3171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6%;反对16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1%;弃权40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5098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09%;反对16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3%;弃权40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2971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4%;反对18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4%;弃权3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4898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14%;反对18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4%;弃权39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2915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3%;反对18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9%;弃权4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4842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48%;反对18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6%;弃权4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分拆背景、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2896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3%;反对187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6%;弃权4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4823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92%;反对187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2%;弃权4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在分拆所属子公司持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705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0%;反对18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0%;弃权50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4774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46%;反对18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0%;弃权50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4%。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分拆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2837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0%;反对190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2%;弃权4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4764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17%;反对190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4%;弃权4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93086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9%;反对17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7%;弃权4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5013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7%;反对17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7%;弃权4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尹梦琦、斯一凡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