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证券简称:大华股份公告编号:2026-040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139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傅利泉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02人,代表股份1757047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7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
1303229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0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94人,代表股份453818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660%。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96人,代表股份297137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
136423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8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93人,代表股份160714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59%。
3、其他出席、列席人员(包括通讯方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75544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7%;反对14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6%;弃权1714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5532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99%;反对14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4%;弃权1714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7%。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55415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1%;反对13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5%;弃权3239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5505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05%;反对13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04%;弃权3239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0%。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5555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0%;反对13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0%;弃权1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5645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76%;反对13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6%;弃权1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7%。
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5319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82%;反对1527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42%;
弃权2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5319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82%;反对1527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42%;弃权2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6%。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9254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4%;反对7403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13%;弃权3903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9344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771%;反对7403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15%;弃权3903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融资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3305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0%;反对3482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2%;弃权2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395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07%;反对3482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1%;弃权2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9376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60%;反对37372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70%;弃权29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9466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18%;反对37372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775%;弃权29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6%。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6590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953%;反对46890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27%;
弃权2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314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932%;反对46890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384%;弃权2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4%。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1494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94%;反对1387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
弃权26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820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41%;反对1387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92%;弃权26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8%。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5302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23%;反对1511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7%;
弃权3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5302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23%;反对1511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7%;弃权3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1401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04%;反对2537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43%;弃权26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1491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691%;反对2537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07%;弃权26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2%。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1534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79%;反对25226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57%;弃权2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1624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135%;反对25226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99%;弃权2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1240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12%;反对25519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24%;弃权28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1330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149%;反对25519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83%;弃权28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8%。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5462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8%;反对1329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7%;弃权25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5552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66%;反对1329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5%;弃权25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尹梦琦、张雨虹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