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证券简称:大华股份公告编号:2026-06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8月14日,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华股份”)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控股子公司浙江华视智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视智检”)
的股权结构,适配公司整体规划安排,公司拟回购华视智检的部分股权。公司以合计409.9225万元的对价,受让杭州华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华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视智检的其他股东,且属于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以下合称“转让方”)所持有的华视智检8.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409.9225万元)。同时,为便于员工持股平台的常态化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后续根据员工离职、转岗等情况回购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华视智
检剩余部分或全部股权,回购价格参考员工出资成本或届时华视智检净资产。上述股权转让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陈爱玲女士为华视智检股东及本次交易转让方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傅利泉、陈爱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后续授权事项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会进行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州华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KCNRT63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平乐街16号1号楼10225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8日
出资额:672.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杭州华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爱玲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杭州华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C7QQ3N5T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文路422号文耀大厦23楼0031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爱玲
成立日期:2023年01月17日
出资额:82.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杭州华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爱玲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陈爱玲,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及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2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其他途径查询,上述主体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华视智检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KD3FF6Y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南川路 2200号 1号楼 C座 3楼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斌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01月0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通用设备修理;
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
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Ⅱ、Ⅲ类射线装置生产;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检验检测服务;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转让前转让后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额持股比例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250.0045.00%2659.922553.20%
陈爱玲1750.0035.00%1750.0035.00%杭州华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672.5013.45%312.56906.25%(有限合伙)
3杨斌245.004.90%245.004.90%
杭州华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82.501.65%32.50850.65%(有限合伙)
合计5000.00100.00%5000.00100.00%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6230.4031231.20
负债总额47129.5145088.39
净资产-10899.11-13857.19
项目2025年度(经审计)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2767.9414759.34
净利润-7552.89-2963.50
4、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华视智检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其他途径查询,华视智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以员工出资成本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实施转让。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是综合考虑了子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员工持股平台对子公司的影响后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方:杭州华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华探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受让方: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股权转让及其价款
杭州华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华视智检7.2%股权(对应出资额3599310元)以3599310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
4杭州华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华视智检1%股权(对应出资额499915元)以499915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
4、股权交割
转让方应在收到全部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配合受让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受让方即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傅利泉、陈爱玲夫妇及其控制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196.06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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