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督促控股股东积极落实
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宜的意见
作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对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铜业”或“控股股东”)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宜进行了充分了解。江西铜业于2019年取得公司控制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19年3月和2020年6月,江西铜业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特督促控股股东积极落实履行上述承诺,控股股东应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证承诺履行的合规性,同时做好信息披露,及时披露承诺履行事宜的进展情况,保证公司股东和公众的知情权。
请控股股东充分重视我们提出的以上意见,积极推进并切实履行承诺事项,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后续我们会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健柏、焦健、王咏梅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