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独立董事毕晓婷述职报告
天威视讯: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毕晓婷女士:1981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曾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证券部律师,兼任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公司2025年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应参加次数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次数次数参加次数次数董事会92700
公司2025年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召开股东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股东会31
作为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本人2025年任期内,应出席公司董事会9次,本人认真审议了有关议题,亲自出席9次;应出席股东会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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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2次。本人对所出席的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内,本人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4月3日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次会议,与会委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25年3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次会议,与
会委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提名王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4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次会议,与
会委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赵为纲先生、吕兵兵先生和王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赵为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5年9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次会议,与
会委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审查,委员会认为笪峰符合公司董事任职条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5年12月2日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次会议,与
会委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审查,委员会认为陈凯符合公司高管任职条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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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关规定,2025年,本人参加了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3月1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召开本次会议,并一致推举袁祖良先生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收购深圳市天擎数字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年4月3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召开本次会议,并一致推举袁祖良先生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召开本次会议,并一致推举袁祖良先生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5年9月2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召开本次会议,并一致推举袁祖良先生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过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笪峰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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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5年12月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召开本次会议,并一致推举袁祖良先生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过对高管候选人的资格审查,认为副总经理候选人陈凯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条件。
6.2025年12月1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召开本次会议,并一致推举袁祖良先生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天擎数字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机器人雇员项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转让机器人雇员项目资产(含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事项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收回开发成本,有利于理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产边界,减少关联投资;本次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需发表独
立意见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基于本人独立、客观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董事会会议届次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
2025年4月17日
次会议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2025年8月28日
次会议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电影《手捧繁星》项
2025年10月20日
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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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一)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
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沟通会,确定了年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策略
重点等事宜,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交流,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一)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公开联系方式,就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积极开展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参加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听取投资者意见,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
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沟通会,确定了年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策略重点等事宜;2025年3月27日,公司还召开了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会,公司总经理向独立董事汇报了202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财务总监向公司独立董事汇报了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外,本人还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5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对外投资及进展、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积极关注,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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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5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认真接待到公司调研的投资者,耐心接听投资者咨询,保证了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培训学习情况
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还积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独立董事履职所必备的知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8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现场调研等形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专门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公司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意见和建议。本人积极关注国家政策、经济方面的动态对公司产生的影响,积极关注媒体舆情,并及时知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加强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八、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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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1.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收购深圳市天擎数字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议案本人已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议案本人已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3.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天擎数字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机器人雇员项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议案本人已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5年度,公司开展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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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上述议案本人已召开了2025年
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
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对上述议案本人已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根据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约定书》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支付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相关费用共计108万元,同时,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1.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王丁出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提名赵为纲、吕兵兵、王薇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审议通过聘任赵为纲出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3.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笪峰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4.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陈凯出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上述提名董事相关议案均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通过对董事候选人、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和健康状况等方
面情况的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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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认真审查了2024年度报告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认为薪酬标准、决策程序与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相符,披露的薪酬信息真实、合理。对上述议案本人已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会计估计变更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对上述议案本人已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本人联系方式
E-MAIL:13714007383@139.com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在2025年度工作中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进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发挥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毕晓婷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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