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奥特佳证券代码:002239公告编号:2025-037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定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经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在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选择一种,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的具体方法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14点。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1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15:00。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0日。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
会上述职;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此次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备注议案该列打勾议案名称编码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0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3.0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5.00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00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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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议案该列打勾议案名称编码的栏目可以投票
7.00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11.00√
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第三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内容请详见公司于4月19日和此股东会通知同日发布的公告。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本通知的附件1。
3.特别说明
议案1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在本次股东会表决票进行统计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6月26日,8点30分至17点。
(二)登记方法
股东可以以现场递交、信函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登记须填写现场参会登记书(详见本通知的附件2)。
以现场递交方式办理登记的,自然人股东应向本公司提交其本人股东账户卡、开立该股东账户卡所使用的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代理人还应持其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向本公司提交该法人的股东账户卡、开立该股东账户卡所使用的证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该法人的公章)、法定代
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表人身份证明。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该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的附件3)。
以信函邮寄、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股东比照现场递交方式所需提交的材料,向本公司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须股东签名或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或其电子版,并在现场参加会议时,提交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若有)的原件。
(三)登记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8号办公楼四楼,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52600072
传真:025-52600072
邮政编码:211111
联系人:王贺
(四)登记及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的各项费用须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案;
2.现场参会登记书;
3.授权委托书;
4.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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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案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情请见本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详情请见本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资产为11921105495.91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为5511317168.70元;本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779287.79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94937243.24元。上述数据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核实。
四、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目前股本3309623844股为基准,拟向全体股东每十股分配现金红利0.031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10259834元(含税)。当期不转增股本,不分配股票股利。
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7)。
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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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
六、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判断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决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七、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修订本制度。
制度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圆满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且诚信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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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为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供可靠保障。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申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相关高管负责与该事务所进行价格谈判事宜。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九、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事项背景
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计划”),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审议决定以1.26元/股的价格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
6636.57万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9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二)回购原因及数量
近期激励对象邵翌旻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和激励股份授予合同的约定,公司应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10000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价的较低者(公司股票市价指董事会审议该等回购事项时最近的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目前公司股价高于授予价格,因此回购价格为1.26元/股。回购金额为1.26元/股*710000股=894600元。
(四)回购资金来源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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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因该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将
使本公司股本减少71万元,但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见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十、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4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注销已授予李建华先生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万股限制性股票。而上一议案中邵翌旻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也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1万股也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因此,本次合计注销79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309623844股减少至330883384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3309623844元减少至3308833844元。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于3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章节及内容进行修订。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十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订了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8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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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现场参会登记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系你公司股东,联系电话:。兹确认,本人(本机构)将亲自(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你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举行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特此登记确认。
股东签名/盖章
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持有你公司股份数(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股东证账号日期(年月日)
说明:
1.以邮寄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书于2025年6月26日17点之前寄发至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8号。邮政编码:211111。传真号码:025-52600072。
2.上述登记书的打印、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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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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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机构)出席你
公司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赞反弃备注成对权该列打议案编码议案名称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0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3.0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5.00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00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1.00√
方案的议案
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
格内选择一项,使用“√”标记。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人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议案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注:股东对每一个
11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议案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3.委托人应事先未作具体标记的,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4.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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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网络投票的具体方法及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239;
(二)投票简称:奥特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票 X1票
对候选人 B投 X2票 X2票
……合计不超过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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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
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
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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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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