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盛新锂能
股票代码:00224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
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
权益变动性质:拟增加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31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盛
新锂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盛新锂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盛新锂能股东大会批
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持股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备查文件..............................................14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盛新锂能、上市公司指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创新航指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创新航认购盛新锂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本次权益变动、持股变动指行为盛新锂能与中创新航签订的《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指
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盛新锂能与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战略合作协议》指
《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表公司名称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法定代表人刘静瑜
注册资本177230.185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3MA1MCGA52K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15-12-08
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电池及相关集成
产品和锂电池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和市场应用开发;新能源汽
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租赁服务;充电桩及充电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锂离子电池循环利用技术经营范围研发;电池回收、销售及市场应用技术的开发;电池储能技术的研
发及储能电站的设计、制造、建设、销售、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5-12-08至无固定期限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
(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中创新航为股权结构多元化的公众公司(证券代码 03931.HK),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截至2025年9月30日,其股权结构如下:
创合鑫中保投厦门锂材(厦(深圳四川成航金智门)制常州金常州华)先进常州华厦门金厦门市香港结飞集成股权投造业转沙科技科科技制造投科工程圆投资产业投其他股算代理科技股资合伙型升级投资有投资有资合伙建设有集团有资有限东人份有限企业(基金合限公司限公司企业(限公司限公司公司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有限伙)
合伙)
42.97%9.72%5.97%5.60%4.39%2.94%2.41%1.48%1.48%1.47%21.57%
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注1:“香港结算代理人”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HKSCC NOMINEESLIMITED),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中创新航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H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其所持有的H股已包括了由部分内资股经全流通所转换成为的H股,该部分H股已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及2025年9月5日在联交所上市。
注2:“其他股东”指除图中前十名股东以外的股东,包括内资股股东及H股股东,因单个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且分散,故汇总计算列示。
(三)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姓名职务性别国籍地区的居留权
刘静瑜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女中国无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联席公戴颖男中国无司秘书胡婧非执行董事女中国无李建存非执行董事男中国无谢洁平非执行董事女中国无王苏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男中国无
陈泽桐独立非执行董事男中国香港-肖文独立非执行董事女中国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创新航持有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奥传感”,股票代码 300507.SZ)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87620380股股份(占目前苏奥传感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94%)。
6第三节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本次权益变动为中创新航通过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除本报告书披露信息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及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盛新锂能的股份或其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认购盛新锂能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股股票。2025年 10 月 31 日,盛新锂能与中创新航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预计持有盛新锂能的股票数量为55392731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5.02%,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5.22%。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参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系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以“名股实债”形式入股的情形,亦不存在以理财资金或其他金融产品等形式入股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对外募集、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接受
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不存在直
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甲方(发行人):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战略投资者):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二)认购数量
甲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7573269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
8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生效后,乙方拟认购本次发行的金额为人民币
94500.00万元,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以下简称“认购数量”)按人
民币94500.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以下简称“认购金额”)。
如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认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市场的情况以及相关规则,履行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
务(一方信息披露前需提前通知对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调整本次发行的
每股发行价格,并相应调整认购数量。
(三)认购价格甲方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7.06元/股(以下简称“认购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如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认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市场的情况以及相关规则,履行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
务(一方信息披露前需提前通知对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调整认购价格。
(四)认购方式乙方将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限售期
乙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乙方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9规定执行。乙方所取得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票(“衍生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乙方通过本次发行所获得之甲方股票及衍生股票(如有)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将按届时有效之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六)违约责任
若本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声明、保证、承诺,则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影响导致违约的,违约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的成立、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成立;
2、除本协议第八条、第十三条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外,本协议在以下
条件全部获得满足后立即生效:
(1)本协议已经成立;
(2)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本次发行;
(3)根据乙方公司章程,乙方的有权权力机构已经作出相关决议,同意乙
方认购本次发行的 A股股份及与之有关的其他事项;
(4)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时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时间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办理股份发行和上市手续之日。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份。
10四、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盛新锂能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盛新锂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2024年,盛新锂能(含下属公司)与中创新航及其下属公司的交易金额为
2.04亿元。
2025年1-9月,盛新锂能(含下属公司)与中创新航及其下属公司的交易金
额为6.72亿元。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盛新锂能发生的日常购销业务及《战略合作协议》涉及的战略合
作事宜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暂无与上市公司进行其他重大交易的计划或相关安排。未来若发生相关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七、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认购获得的盛新锂能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11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创新航未持有盛新锂能股份。
12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3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4、《战略合作协议》;
5、盛新锂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刘静瑜
2025年10月31日
15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上市公司所上市公司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限公司在地股票简称盛新锂能股票代码002240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信息披露义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名称份有限公司务人注册地
增加√
有□
拥有权益的股份减少□有无一致行
无√
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动人变化□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务人是否为是□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上市公司实否√
第一大股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股票种类:无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无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无股份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后,信息披露义变动数量:增加55392731股务人拥有权益的变动比例:增加5.02%(占发行完毕后总股本的比例为5.02%,股份数量及变动占发行完毕后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总股本的比例为比例5.22%)
在上市公司中拥时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有权益的股份变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后
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
是否已充分披露是√
资金来源否□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是□
否√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是□个月是
否√否在二级市场买
16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不适用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不适用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不适用否需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17(本页无正文,为《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静瑜
日期: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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