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证券简称:歌尔股份公告编号:2026-050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6年8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大朋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截至2026年8月27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共计自主行权5504.8609万份,到期未行权
0.45万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有效期内行权,行权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0.45万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等待期已于2026年8月27日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原激励对象中有22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的合计235.005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23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
应的股票期权可行权比例未达100%,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68.001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综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4735人调整为
4506人,股票期权数量由5508.9552万份调整为5205.9492万份,注销上述已
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合计303.006万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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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行权等待期已于2026年8月27日届满,结合公司2025年度已实现的
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5年度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4506名激励对象可在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2027年8月27日期间的交易日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205.9492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7.62元/股(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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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上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调整、注销及行权条件成就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