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9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户中的 46011092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红利 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
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528506242.65/3569386043×10=1.480664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0.1480664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1、2026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2026年 10月 23日,公司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含税),送红股 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符合股东会授权范围。
4、公司在权益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暂停自主行权。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69386043 股剔除
已回购股份 46011092.00股后的 352337495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
派 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1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11月 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11月 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11月 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64等 歌尔集团有限公司
2 01*****929等 姜滨
3 00*****761等 姜龙
4 01*****828 胡双美
5 01*****955等 段会禄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10 月 26日至登记日:2026年 11月 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公司本次
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528506242.65 元=
3523374951股×0.15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528506242.65/3569386043×10=1.480664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0.1480664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 268号2、咨询联系人:徐大朋、许艳清
3、咨询电话:0536-3055688
4、传真号码:0536-305677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