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0月 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5月 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5 年 5月 9日,公司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5年 5月 9日起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 9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公司于 2025年 10月 9日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10 月 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由 6302 人调整至 5972 人,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由
6806万份调整至 5971.652万份,并同意以 2025年 10月 20日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授予日。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5、2025 年 10 月 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 22.21元/股调整为 22.06元/股。监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6、2025年 11月 19日,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5943名激励对象授予 5806.832万份股票期权。
7、2026年 5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22.06元/股相应调整为 21.86元/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8、2026年 10 月 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由 5943人调整为 5523人,注销 629.2613万份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注销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5806.832万份调整为 5177.5707万份。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在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 42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的合计 609.48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67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股票期权可行权比例未达 100%,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 19.7813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应股票期权的数量,并注销上述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 629.2613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5943人调整为 5523人,股票期权数量由 5806.832万份调整为 5177.5707万份。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
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经核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自等待期届满后可开始行权;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和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