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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2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241证券简称:歌尔股份公告编号:2025-067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冯蓬勃先生、徐小凤女士、魏文滨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徐大朋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出具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将于2025年8月27日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原激励对象中有26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的合计608.7216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3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股票期权可行权比例未达100%,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3.6443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综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5002人调整为4735人,股票期权数量(不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解锁尚未行权部分)由

11626.6320万份调整为11014.2661万份,注销上述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

票期权合计612.3659万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将于2025年8月27日届满,结合公司2024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4年度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4735名激励对象可在2025年8月28日(实际行权开始时间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办理完成时间确定)至

2026年8月27日期间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行权,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505.3109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7.97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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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含)的中期票据,采用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注册规模以交易

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额度为准。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营运资金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根据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工作安排,为提高效率,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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