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陈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对公司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主动了解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昕:中国国籍,1975年8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历任深圳大学医学院教师,医学部副教授、教授,医学部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副院长。现任深圳大学医学部副主任、医学部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院长。兼任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理事、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医学超声工程分会主委、中国声学学会生物医学超
声工程分会常务委员、深圳市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自2025年11月1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就任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自查情况报告,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中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两次董事会、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
1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召开会议前,认真分析市场环境,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
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事项,特别关注了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潜在重大利益冲突,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股东会召开会议次数6次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会议次数9次现场方式通讯方式委托出是否连续应出席董缺席董事出席股董事姓具体职出席董事参加董事席董事两次未亲事会会议会会议次东会次名务会会议次会会议次会会议自出席董次数数数数数次数事会会议独立董陈昕2次2次0次0次0次否0次事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的具体情况
1、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任职情况独立董事
姓名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薪第六届董事会信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酬与考核委员会息披露委员会
陈昕委员委员委员主任委员-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具体情况
本人因2025年11月1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未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的具体情况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规定,共计事前审查了2项议案,均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所有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获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不存在事先否决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行使情况
2025年度,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具体如下: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2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2025年度,本人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具体情况
2025年度,我密切关注公司舆情信息及深交所“互动易”交流情况,了解
中小股东诉求和建议。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具体情况
本人自2025年11月1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前往公司投资孵化企业现场调研,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2天。通过实地考察、面对面交流,结合微信、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紧密的联系。我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运营、规范运作及潜在的经营风险。
利用我的专业知识,推动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跟踪重大事项的进展,以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管理层之间建立了高效的沟通渠道,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我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积极支持与配合,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的关键经营信息,确保知情权得到充分尊重,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
事会办公室团队协助我高效完成工作。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确保我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畅通无阻,确保我在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充足的资源和专业的意见支持。
2、公司依据议事规则,准时向本人发送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确保
沟通渠道畅通无阻。保障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向我通报公司最新动态,提供所需资料,组织或协助进行调研、考察与培训等活动。
在审议重大复杂议题前,充分征询我的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33、为了降低独立董事在正常履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公司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购买了责任保险。
4、公司给予本人合理的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不会从力合科创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获得额外的利益。
通过这些措施,公司不仅确保了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也为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康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了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决
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
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我参加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事前审查了关联交易事
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和风险,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互惠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实现资金占用或其他不当利益安排等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人自2025年11月1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未参与审议公司披
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三)未涉及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以下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
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进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也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的所属子公司中安排持股计划。
4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我以诚信和敬业为准则,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定地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我将继续本着独立、诚信、忠诚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以及财务状况,尽职尽责,充分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昕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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