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杭州滨江房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沈伟东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69号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伟东:
2026年2月2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本所互动易平台回复“关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情况”的提问时,相关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准确。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第1.4条、第2.1.1条、第2.1.4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沈伟东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第
4.4.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
1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6年5月15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