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45股票简称:蔚蓝锂芯编号:2026-026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6日下午2: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塘西路456号江苏蔚蓝锂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CHEN KAI 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经
过半数的董事推举,由董事房红亮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16名,代表股份363533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1%。公司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217479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5%。(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09人,代表股份146054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30811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
反对8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366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5602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反对8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366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631087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
反对5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369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56297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5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369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631572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
反对7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2997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5678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反对7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299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30613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反对8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3830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55823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反对8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383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昌正有限公司、CHEN KAI 先生及林文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7479058股,属于关联人,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55597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
反对12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3713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55597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反对1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371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综合信贷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29892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
反对10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444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5510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反对10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44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
7、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47632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反对83700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弃权4002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72842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0%;反对8370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弃权400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49059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
反对82325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弃权3950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7426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9%;反对8232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弃权395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83495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
反对47979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弃权386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0870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反对4797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弃权386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10、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630438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反对11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3779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455648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反对1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377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本次年度股东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的全文已经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奥旗及李鹏飞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