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8证券简称:华东数控公告编号:2026-007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
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大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4月17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拟不再聘任致同,改为聘任大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
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
2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
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
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学生,2007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兴隆,2025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
3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
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工作量确定报酬。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年。致同对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过与大华、致同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大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致同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4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
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工作量确定报酬。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