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8证券简称:华东数控公告编号:2026-012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2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130号)。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连小明。
17、会议通知情况: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需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已于202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刊载。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2025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5382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50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9人,代表股份135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30人,代表股份5518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467%。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9人,代表股份135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1%。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9人,代表股份135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1%。
3、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总表决情况:同意547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21%;反对4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31%;
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829%;反对4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957%;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14%。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547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03%;反对4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31%;
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094%;反对4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957%;弃权3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50%。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47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08%;反对4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64%;
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360%;反对4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235%;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
3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05%。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66%;反对4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03%;
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412%;反对4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081%;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06%。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7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45%;反对4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59%;
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8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740%;反对4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060%;弃权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00%。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7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14%;反对4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38%;
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4权股份总数的65.5535%;反对4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0342%;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23%。
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29%;反对47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42%;
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776%;反对47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791%;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33%。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8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01%;反对4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6%;
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6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719%;反对4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892%;弃权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9%。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5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现
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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